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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多数律师赴济南参加关于《律师办理案件的思维方式》

发布时间:2014-12-20    阅读:

        2014年12月13日,我所律师张树杰、李建国、殷志强等13名律师在山东省律师协会的组织下,赴济南参加了关于《律师办理案件的思维方式》的培训班。
        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、教授,博士生导师梁慧星主讲, 主讲内容为《民法学习的第三种方法》 。梁慧星老师是民商界的大师,参加培训的律师很珍惜本次机会。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刘为波主讲,主讲内容为 《经济犯罪案件的裁判思路》。刘为波审判长本次讲课从理论知识入手,再结合实践案例,使课堂生动有趣,大家受益匪浅。